中国应用技术网知识产权其他产权 国内计算机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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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计算机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

国内计算机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成功和面临的新挑战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从一开始就是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所面临的一个难题。从七
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初开始,随着人们对计算机软件本身所具有的作品性、可复制性等
特性的认识,再加上美国的推动,采用版权保护计算机软件逐渐形成了国际潮流。十多年
来的实践表明,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是相当有效的,特别是在反对私自复制、打击非法
盗版软件活动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总的说来,迄今为止软件的版权保护是成功的。关贸
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知识产权分协议(TRIPs)中,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
保护作了明文规定,形成了一个国际规范或国际准则。
然而,随着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发展,也遇到了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给软件的版
权保护提出了挑战。例如:鉴于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现,不保护作品内含的思想的基本
原则,对于计算机软件这样一种具有实用价值,既是作品,又是工业产品的客体,如何划
分其思想和表现,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着各国法律界的一个难题。对这个问题,美国的司
法判例在十年中出现“反复”,至今尚难定论。又如涉及合理汲取软件中有关信息、开发
兼容软件等问题的软件反向工程合法性问题,自从1991年欧共体发布“关于计算机程
序法律保护的理事会指令”前后,各国争论多年,一直没有达到比较统一的看法,最近又
成了国际计算机法律界的热门讨论题目。此外,诸如软件的接口(interface)
、数据库的版权等重要问题目前也还没有真正解决。尤其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有的许多
难题尚未解决,随着软件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多媒体、人工智能、信息高速公路等新
技术带来的一大堆版权保护新问题又接踵而来。迫于这种形势,国际知识产权界已有人认
为,版权法难以有效地保护计算机软件,他们正在探索新的路子。
二、软件的专利问题
七十年代,国际上曾经尝试过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但以后基本放弃了。目前,由
于计算机软件版权出现的问题,一些大企业又重新开始寻求比版权更严格更具垄断性的专
利来保护它们的软件。近年来,日本和美国软件专利的数量上升很快,是否意味着专利将
是今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呢?从我们这次考察了解的情况来看,事实并非如此,软
件的专利保护目前仍处于不确定状态。据美国专利局介绍,美国专利局去年以来召集了几
次由计算机和软件企业代表出席的听证会,专门就软件的专利问题听取各方意见,但是在
听证会上各方分歧很大,根本不能达到一个比较一致的共识。另外,美国专利局还坦率地
向我们承认,由于软件专利在法律方面的不确定性,加上审查时的复杂性,使得他们在软
件专利方面外于相当困难的处境。此外,据我们与日美企业界人士座谈中所了解的情况来
看,大部分企业,包括已拥有众多软件专利的富士通公司、苹果公司等对软件专利也持否
定态度。他们认为,采用专利保护计算机软件不是个好办法。但是在目前情况下,我们也
申请了软件专利,这是迫于无奈。因为某项软件技术我们如果不申请,被别人抢先获得了
专利,则将使我们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当然也有一些人支持对软件进行专利保护,他们认为专利保护有利于中小软件企业利
用其掌握的享有专利的软件技术打破大企业的垄断。为些,他们举了最近美国加利福尼亚
州一家小公司(stac)控告微软(Microsoft)侵害其数据压缩技术专利胜
诉,并获得1.2亿美元巨额赔偿的案子。虽然该案日前尚有不少争论(此案可见《电子
知识产权》第5期和本期的有关报导)。
三、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向何处发展引起各国关注
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八十年代提出的观点:计算机软件对世界知识
产权法律体制的冲击是空前的。鉴于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对软件和信息产业,乃至对
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美两国政府、产业界、学术界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的发展都予以高度关注。例如:日本政府的产业主管部门??通产省对软件知识产权发展
非常重视,他们认为,软件保护法律的恰当与否将直接对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此,他
们利用下属的机构联合了一大批教授、学者、律师、实业家和技术专家等各方面人士,对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长期系统地研究。他们在研究中,一方面密切观察国际发
展的动向,一方面对国内的产业进行调查研究,尽量使其立法既与国际保护一致,又能充
分符合本国产业发展的需要,达到促进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在我们与日本产业界和法律
界人士交流中,日本方面对我国在立法中将计算机软件不仅作为一类作品,而且作为一种
工业产品来认识予以高度评价。他们表示,日本在今后修改有关法律时,如有可能将考虑
借鉴我国的作法。
当前世界知识产权学术界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研究也非常活跃。有些学者提出,保护
软件到底保护什么?是保护程序编码、设计构思、数据信息、还是别的什么内容?这个根
本性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有待于深入研究。也有的学者针对软件版权和专利保护中出现
难题的情况,干脆重新提出对软件既不用版权,也不用专利,而是单独立法予以保护。据
从美国的一些专家处了解,近期内,世界知识产权界的“泰斗”们将纷纷对软件保护提出
各自的方案,当然也将围绕软件保护法律中的热点问题展开一场大论战。可以预料,论战
的结果将对今后软件保护法律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之所以引起各国如此浓烈的兴趣,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知识产权界
研究争论的热门问题,其原因之一固然是计算机软件所具有的独特的技术性质,但另一方
面的重要原因则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是当前发展最快、最富有活力的产业之一,各国
政府及产业界都投入大量研究开发经费,知识产权的数量大大增加,获利的机会也大大增
加,利之所在,加之竞争激烈,又怎么能不引起各方的倍加关注。
笔者认为,面对当前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跟踪
研究,鉴于软件保护和技术以及产业发展密不可分的关系,法律研究要特别注意和我国软
件技术及产业实际相结合,这也是各国普遍的作法,争取我国软件法律不断完善和发展,
并更有效地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已达到国际保护水平,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而执法
的重点在于反对私自复制、打击非法盗版活动。对国外好的经验我们应积极地学习借鉴,
而对于发达国家某些作法,特别是目前尚有争议的作法应取谨慎态度。
我国软件法律研究已有一定基础,我国部分省市法院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在
软件保护的执法方面一开始就显示出较高的审判水平。可以相信,我国的软件保护无论在
立法还是在司法方面都将迎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为国际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作出我
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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